各学院、校区团委(团总支):
按照团中央、团省委部署安排,2023年度团内统计工作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监测为主,线下填报作为补充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线下填报内容
表 1-1:未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团员基本情况统计表;
表 1-2:未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的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;
表 2:团干部和其他各类骨干力量基本情况统计表 ;
表 3:各级“两红两优”表彰情况统计表;
表 4:给予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情况统计表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(试行)》规定:“团组织在团内统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,造成不良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或者通报批评;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。”各学院、校区团委(团总支)对本单位团内统计工作负总责,请认真学习填报各项说明后再向团支部部署。请各级团组织务必检查准确、核实准确、汇总准确。
2.准确了解各类领域定义,其中学校领域团员、团组织指学生团员和学生团组织,教职工团员和团组织属于机关和事业单位。
3.以12月25日为统计截止时间,电子版表格、纸质版(加盖公章,主要负责人签字)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。
联系人:焦琛
邮 箱:twzzb@qust.edu.cn
电 话:889590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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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27日